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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24点击量: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和评价方案机制研究”

澧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日常行为习惯

养成教育量化考评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更好地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更好地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促进班级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强化学生的规纪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平台,促进学校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净化学习环境,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设置及制定原则

(一)本方案重点考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规纪表现、作息出勤、学习表现、就寝表现、文明礼仪、劳动卫生等六个方面。总分由基础分(分值100分)和奖励加分(上限10分)组成。

(二)制定本方案的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为班级德育工作和日常管理以及部门和年级实施目标管理导向,为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导向。

2.操作性原则。方案的指标体系的制定尽可能合理、简单,坚持“抓大放小”原则,不求面面俱到,但求有较强的操作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尽量实现信息化手段,考评过程不增加班主任和其他教师过多的工作负担。

3.公平性原则。加强考核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事先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及时公布评价信息,对学生做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评价过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和制约、矫正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实施办法

(一)各班班主任是对本班学生进行考评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在班主任的领导下成立学生干部组成的考评工作小组,每天对学生的相关考评内容(作息出勤、班级卫生值日、维护教室卫生等)进行考评,并在班级及时公布其他考评信息。各班成立以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工作监督小组,对考评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民主监督。

(二)建立电子信息反馈平台。所有信息反馈、汇总、考评结果呈现等一系列的考评工作均在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量化考评信息汇总各班级量表中进行。各处室(含团委)、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德育导师于每月底(30日或31日)前将各班每位学生相对应项目扣分情况填写到对应表格中,由班主任完成汇总和考评结果呈报工作。当月全部工作应在下月2日前全部完成。

(三)各处室和科任教师要建立对学生各方面考评信息的快速反馈机制,做到日评、周清、月结,使班主任及时掌握班级管理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班主任要利用每天晨读前、晚自习前和每周星期二社团活动课或星期二、星期三班会课对学生每日、每周、每月的表现进行讲评和总结,各班德育导师要对自己负责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督促、教育、引导,促进班级管理上台阶。

(四)自然年度的上学期评价4次,下学期评价4次,每学期各月分数累加求平均分。


四、考核评价细则

基础考评分(100分)

(一)规纪表现(25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国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如受到公安、司法部门的法律追究扣25分。

2.遵守学校校纪校规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最严重违纪行为,每例次扣除20分。

A.偷窃;

B.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C.私藏管制刀具;

D.勾结社会青年敲诈勒索,拉帮结派,恃强欺弱;

E.夜不归宿,造成恶劣影响;

F.无故旷课达三天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每例次扣5分。

A.抽烟、酗酒、嚼槟榔;

B.谈情说爱影响恶劣;

C.考试舞弊(期中、期末考试、模块过关考试和月考等);

D.翻越校园围墙,强行出入校门,与保安冲突;

E.偷看色情暴力书刊或黄色影视,进入营业性“三厅两室”;

F.携带和使用手机等违禁工具;

G.私自挪用他人餐卡,学习生活用品;

H.无故旷课一天以上,三天以下;

I.造谣、诋毁、中伤他人,破坏团结;

J.顶撞、威吓、谩骂学生会干部和班干,影响班级、年级管理;

3)受到学生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四级处分,每例次分别扣除5、10、15、20分,如因上述(1)和(2)中原因所受处分,不重复扣分。

以上三类情况扣完本大项25分的情况下,还可以扣至负分。本项指标的考评办法:班主任根据日常班级管理掌握的情况直接考评, 在年级量化管理中给班级扣分的责任人扣分到人,在量表上记分。

(二)作息出勤(20分)

按时出勤,坚持出满勤,认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上课(含早、晚、白天自习)、活动、集会、出操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旷课。每出现一例次迟到、早退扣1分,出现一例次缺席和旷课,扣3分,扣完20分为止。

本项指标考评办法:班主任根据班级日志出勤登记表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在量表中直接进行考评记分。

(三)学习表现(20分)

1.上课(10分)

1)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尽快进入上课状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

精力充沛地从事学习活动,不打瞌睡,不做与本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出现上课打瞌睡,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每例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2)自觉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对他人和班级产生干扰性影响,每例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作业(含考练和基础知识过关检测、默写等内容)(10分)

1)按时上交各科作业,不迟交,不缺交。各科作业每迟交一次扣0.5分,缺交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作业书写规范工整,教材作业必须按照教师要求全部完成。未按要求完成作业或书写不规范工整,每例次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3)坚持错题更正制度。每出现一例次未更正现象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本指标的考评办法:各学科科任教师和各科科代表提供情况,由班主任在信息量表中记分。

(四)就寝表现(15分)

1.及时归寝(3分)。

未经批准擅自不归寝者(含中午午休)每例次扣1分,扣完本大项15分为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3分)

每出现一例次违反作息规定者,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3.不在寝室内从事打牌等娱乐活动,不使用手机,不抽烟、喝酒。(3分)

每出现一例次违反行为扣1分,扣完本大项15分为止。

4.就寝后保持安静,不做其他事情,确保睡眠质量。(3分)

寝室熄灯后,每出现一例次讲话或做其他事情者扣0.5分,讲话现象严重的寝室,每个寝室成员均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5.不起哄闹事,不破坏公物,不从高层往下泼水,丢东西,倒垃圾。(3分)

以上现象每出现一例次扣1分,扣完本大项15分为止。

本指标考评办法,宿管处提供学生寝室表现情况,班主任在信息量表中记分。

(五)文明礼仪(10分)

1.不准佩戴饰物、化妆、留长指甲、纹身、涂指甲油等。(2分)

每出现一例次违反行为扣1分,扣完本大项10分为止。

2.除寒冬季节气温较低之外的其他时间,一律着校服。(2分)

每出现一例次不着校服者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男生不理光头、不留长发(头发不过耳)、不蓄胡须、不染发、不理怪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提倡剪短发(头发不过肩)。(3分)

每出现一例次上述违反行为,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本项指标的考评办法:由年级组每月组织一次普查或抽查,将学生表现情况反馈给班主任,班主任在信息量表中记分。

(六)劳动卫生和就餐(10分)

1.爱护校容和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地,不攀枝摘花。(2分)

有违上述要求者,每例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自觉遵守就餐纪律。(3分)

1)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排队买饭菜,不插队。每出现一例次插队现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2)餐厅地面不掉饭、菜,不浪费粮食,剩饭菜倒入盛装器物之内。

有违上述要求者,每例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3、自觉完成班级卫生值日任务,自觉维护教室卫生。(3分)

未完成值日任务每例次扣1分,任务完成不好,每例次扣0.5分,均扣完3分为止。

本指标考评办法:第1、2项二级指标由学生处、年级组、总务处适时检查学生的表现情况,并由年级组负责牵头,将考评分数记入各班,与班主任扣分到人,记入信息量表。

综合奖励分(各项累计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1、受到市级以上嘉奖或参加市级以上单位、学校、年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相应荣誉和奖励者,可获得1—5分的加分。(校级和年级1分、市级2分、地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2、获得学校的“学习标兵”等校级最高荣誉者可获得2分加分,获得学校“三好”“优干”等校级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分加分,但同一批次授奖的荣誉不重复加分。

3、担任学校学生会、团委会、年级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寝室管理干部、社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和班级管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者可获1—3分的加分。(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所管事情常被年级组或学生处扣分,则取消加分。)

4、集体荣誉感强,关心班级建设,热心为班级和师生服务或在班级参加年级和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常自觉为班级做好事,经民主推荐,班委会提名,班主任审定,可酌情加1—2分。

5、在学校或年级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在班级的前5名者,每次可获2分加分;6—10名者,每次获1分加分。本次考试与上次考试对比,进步幅度明显者(在班级至少进步5名)每次可获2分加分,但同一次考试中不重复加分。

6.当月荣获“星级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寝室长加1.5分。

7.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和处室通报表扬者,每例次加1分。

考评办法:所有加分项目,均由各部门、各年级部汇总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实施记分。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等级评定:全期累计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在考评细则第(一)项“规纪表现”中扣5分以上(不含5分)者不能评为优、良],6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励:

1.平均分90分以上,且总分排名进入班级前5名的同学,可评为学校“日常行为规范优秀个人”,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公开表彰。

2.各班级平均分第一名者可评为校级“德育标兵”,可享受与“三好学生”等校级荣誉同等的待遇。

(三)惩处

1.学期平均分60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并且在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等级评价中必须评为“不合格”,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可给予“劝退”或“开除学籍”(报县教育局备案)的处分。

2.每月考评累计扣分达5分以上(不含5分)者,必须接受年级组干部集中或个别诫勉谈话一次。且对扣分问题集中在规纪表现、仪容仪表、学习表现和就寝表现等方面的学生由年级副主任分别向学生处、教务处、宿管处提交相应学生名单,由以上三个处室组织相应学生在统一时间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扣分达8分者,必须接受学生处正、副主任个别或集中诫勉谈话,并通知家长;累计扣分达10分,必须接受校长或德育副校长谈话,且通知家长。

(四)其它:

1.学期平均分在90分以下者,不能获“三好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不能享受学校任何形式的助学、奖学金;

2.80分以下的艺术、体育生,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资格。


六、保障机制和措施:

(一)将各年级实施本方案的情况纳入年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工作不力的年级,学校颁发的年级目标管理奖降等处理。

(二)对本方案实施不力的班级,班主任不能评优秀班主任。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当月班主任绩效考核范畴。

(三)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科任教师如不能及时向班主任提交相关信息者,在学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按缺迟交资料项目相应扣分。

(四)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原始材料不得私自更改,对弄虚作假和马虎应对造成消极影响者,在教职工管理量化考核方案中的“罚分”部分按第(3)点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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